有意申請者請於 10/10(五)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詳細資料與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資格:
❶就讀並設籍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轄內就讀國中學生 ❷領有中低收入證明或清寒證明 ❸學年總成績:智育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且每單科成績不得低於 60 分,另操行成績須達甲等或 80 分以上
繳交證明
❶申請書 ❷戶籍地身分證影本 ❸區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❹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
教育部防治校園霸凌專區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桃園市政府反霸凌專線: 「0800-77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