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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15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0049914 號函辦理。 |
| 二、 | 請貴校提醒有參加藝術才能班術科測驗並符合報名聯合分發資格之學生,於 115 年 6 月 5 日(星期五)至 115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址: https://art.sen.edu.tw/ )報名。 |
| 三、 | 報名資格: |
| (一) | 已取得「各類各區 115 學年度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並依各招生學校類別通過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或藝術才能鑑定者。 |
| (二) | 參加 115 年國中教育會考,並取得成績證明者。 |
| (三) | 本學年度凡已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不得重複報名參加分發;違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
| 四、 | 報名應繳資料及注意事項: |
| (一) | 請參閱各類各區 115 學年度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簡章請至「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站下載,網址為: https://art.sen.edu.tw/ )。 |
| (二) | 若為特殊身分學生者,須隨報名資料檢附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