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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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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 - 教務處公告 | 2019-10-04 | 點閱數: 442

主旨:有關本市 108 學年度「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 3 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 10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0 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二、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項應附證件(文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學校承辦人加蓋職名章),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
三、本次受理之 3 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 1 份申請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項。
四、本局預定於 109 年 2 月至 3 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五、獎學金領取事宜:
(一)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二)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及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大崗國中協助於 109 年 6 月前匯入各校公庫。
六、檢送「桃園市政府辦理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各 1 份(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

  • 10800864281_Attach01 (1).pdf
    1) 10800864281_Attach01 (1).pdf
  • 10800864281_Attach02.docx
    2) 10800864281_Attach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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