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薦期限:即日起至109年8月30日止,檢附推薦表,傑出 事蹟請以條列式具體列舉,並檢附相關文件,寄至本校校 友服務中心,逾期不受理。 三、本辦法及推薦表下載網站路徑:明新科技大學\行政單位\ 秘書室\校友服務中心\下載專區,網址:http://webc1. must.edu.tw/jtmust060/index.php/2017-02-07-06-26-38/261-2019-06-14-03-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