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大園國際高中114年6月12日園高國字第1140005815號函辦理。 |
二、 | 因原預定徵集作品尚有餘額,爰辦理第2次徵稿,以擴大學生交流及經驗分享之效益。 |
三、 | 第2次徵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各校得推薦至多3篇優良作品,已參與第1次徵稿者亦得再行推薦至多3篇。 |
(二) | 作品徵集總量上限為200篇,依繳交先後順序受理。 |
(三) | 倘作品徵集達上限,將公告於桃園市國際教育中心網站及LINE群組,俾利各校掌握訊息。 |
(四) | 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