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桃園市政府 115 年度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 防治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遴選暨表揚」計畫及推(自)薦表各 1 份,鼓勵貴校踴躍薦送,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 114 年 7 月 3 日府社家字第 1140181765 號函辦理。 |
二、 | 為表彰本市積極投入推動本市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公益人士、團體及網絡人員之貢獻,激勵社會大眾參與之認同感與榮譽感,特辦理本表揚活動。 |
三、 | 本計畫表揚對象分為「社區防暴宣講師、老人家庭關懷訪視員、兒少家庭關懷訪視員、社福團體(包含協會、基金會等)、事業單位(包含醫院、學校等)、里辦公室、守望相助隊、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防治網絡人員、專家學者」等,各機關(構)、個人、團體推(自)薦名額以不超過 3 名為限,獲選名單及表揚事宜將另行通知。 |
四、 | 本案相關資訊參考本府家防中心網站(路徑: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並於 114 年 8 月 14 日(星期四)前填妥相關資料後,紙本免備文寄送至本府家防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51 號 6 樓)彙辦,並同時寄送電子檔案至電子信箱( sw3322111@gmail.com ),正本送達時間以郵戳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