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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公告 | 2025-08-04 | 點閱數: 66
主旨: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於 113 學年度實授家庭教育相關課程達 8 小時以上表現優良者敘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中心 113 年 7 月 8 日桃家教字第 1130001639 號暨桃園市 113 年度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 依前開實施計畫,持有 108 年以後核發之『家庭教育種子教師資格證明書』者,每學年實授家庭教育相關課程達 8 小時以上表現優良者,得核敘嘉獎 1 次,請貴校 114 年 8 月 31 日前免備文將符合敘獎資格人員之「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實授課程及活動成果表」(如附件)核章掃描上傳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da7zGV
三、 請貴校確認相關佐證資料上傳表單後始得辦理敘獎,校長敘獎部分請學校以獎懲建議函及 WebHR 報本府教育局核辦,教職員敘獎授權貴校核布,已調校之現職教師,其獎勵案由原服務學校函請其新任服務學校依核准之獎度,本於權責核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