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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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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6-02-25 | 點閱數: 148

一、資格條件: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擇優優先考量。

()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

   (須符合 109 1 16 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 12 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

   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校務

   需要執行職務者。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具備行政學、行政法、民刑法、採購法、會計學等學識。

()具有分析、研判、規劃及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

   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 word Excel)

   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二、工作項目:

()辦理本校午餐業務及教育局委辦之午餐 3 1Q 業務。

()協助學務處(獎懲、請假、生活評量資料彙整及支援各類學生事務活動)等相

   關事務。

()學校各專科教室、會議室之借用及各類儲值機登入管理。

()協辦環北國中工程及遷校業務

()協辦事務組興南非營利幼兒園採購、校舍管理等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320 桃園市中壢區育英路 55 )

四、其餘事項請詳見簡章說明。

  • 115興南國中幹事甄選簡章(第2次).pdf
    1) 115興南國中幹事甄選簡章(第2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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