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旨揭說明會辦理期程及方式如下: |
(一) | 時間: 110 年 4 月 18 日(星期日)上午 10 時。 |
(二) | 地點:桃園國中科學館 4 樓。 |
(三) | 方式:由第 21 期至第 23 期國中候用校長 12 名,以每人 10 分鐘進行辦學理念說明(形式不拘),不提供各校提問或詢答,並全程錄影。 |
二、 | 旨揭說明會將全程錄影並同時提供現場直播,請於 YOUTUBE 輸入關鍵字「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官方帳號」即可收看直播,活動結束後同步上傳相關影音檔。另與會人員對於候用校長之意見,請以書面方式逕送(寄)本局國中教育科。 |
三、 | 本案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