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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學年度補助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一案
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室公告
| 2021-05-21 | 點閱數: 26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4672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輔導方案實施計畫訊息摘錄如下:
(一)
實施對象:符合下列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雙重特殊需求之一者。
1、
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
2、
身心障礙學生,具優勢才能發展需求,經家長或教師推薦,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推薦評估表)。
3、
資賦優異學生,具身心障礙特質需身心障礙特殊需求服務,經家長或教師觀察,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觀察評估表)。
(二)
辦理內容:邀請各區學者專家輔導,並規劃辦理具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優勢才能發展輔導方案,得採校本資優方案、區域資優方案、巡迴輔導、個別輔導、良師指導或其他等多元型態實施。
(三)
辦理期間: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四)
補助基準及項目:學生每人每學期(每學年)最高補助2萬元(4萬元),補助項目包括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授課鐘點費、材料費、國內旅費、短程車資、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雜支等,經費項目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
三、
請欲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於110年6月10日(星期四)前備齊方案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等相關資料送至本市高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武陵高中),並將word電子檔寄至武陵高中鍾璧朱教師信箱(電話:03-3698170分機157;email:
wlsh157@email.wlsh.tyc.edu.tw
),寄件後請電話確認。
四、
檢附本案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格式及特殊需求學生檢核表各1份。
1) 特殊學生氣質檢核表.pdf
2) 輔導計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