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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 - 本站消息 | 2021-11-24 | 點閱數: 155

說明:
一、依110年11月18日快小教字第1100007447號函諒達,110年4月20日桃教資字第11000303391號函辦理。
二、修正參加對象:本市公立國中小學現職教師。
三、修正送件期限:110 年 12 月 31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本案承辦人:快樂國小 曾鈺娟 03-3580001#812
五、敬請依送件期限前親送或郵寄至快樂國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