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調整學校辦理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繳交資料期限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1年4月28日桃教學字第1110035419號函續辦。 |
二、 | 本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新增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明定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教職員工參訓率,本局前以上開函文請貴校於111年5月31日前辦理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惟考量各校疫情期間業務繁重,爰延後辦理期程至111年7月底前,請貴校於111年7月31日前繳交「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辦理成效回覆表」,俾利後續提交中央考核資料。 |
三、 | 承上,為協助貴校達成旨案參訓率(校內教職員參訓率須達成85%以上),本局委請大華國小辦理「111年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及教導兒童自我保護策略研習」,因應疫情改以線上參訓,共辦理3場次,屆時請貴校派員參訓,另本局亦請承辦學校將前開3場次研習課程錄製影片,供學校教職員工參訓參考,研習結束後再另案提供影片,線上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第一場次: |
1、 | 對象:高國中小校長、教師、輔導相關人員。 |
2、 | 日期及時間:1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上午12時。 |
3、 | 課程名稱:校園危機事件處理中-校長的角色與任務。 |
4、 | 連結網址:https://meet.google.com/zyd-cqij-hav(預計容納250人)。 |
(二) | 第二場次: |
1、 | 對象:高國中小輔導人員(主任、組長、輔導教師)。 |
2、 | 日期及時間:111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至上午12時。 |
3、 | 課程名稱: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與處遇 |
4、 | 連結網址:https://meet.google.com/uzd-sdbi-aav(預計容納250人)。 |
(三) | 第三場次: |
1、 | 對象:高國中小教師及學務相關人員。 |
2、 | 日期及時間:111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上午12時。 |
3、 | 課程名稱: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之預防 |
4、 | 連結網址:https://meet.google.com/vdr-otrc-qfq(預計容納250人)。 |
四、 | 本案亦可透用觀看相關線上課程資源,於落實防疫措施下辦理,本局彙整「校園自殺防治線上研習或資源素材彙整表」供學校參考。 |
五、 | 檢送「111年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及教導兒童自我保護策略研習實施計畫」、「校園自殺防治線上研習或資源素材彙整表」、修正後之「桃園市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計畫」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辦理成效回覆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