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 111 年度(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家庭教育線上系統填報及評鑑取消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考量本市各級學校配合市府防疫工作,忙於應變疫情,爰取消辦理本市 111 年度(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家庭教育填報及評鑑事宜。 |
二、 | 依家庭教育法規定,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應每年接受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並提供重大違規事件學生家長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等服務,仍請學校依規定落實辦理。 |
三、 | 檢附教育部委請國立空中大學研發「家庭教育進修課程數位學習教材計畫」35 門課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家庭教育數位學習課程」20 門課清單,全數於「教師 e 學院」數位學習平臺上架,請貴校多加利用,鼓勵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上網選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