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04
  • slider image 305
  • slider image 306
:::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公告 | 2022-05-31 | 點閱數: 143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以下稱本系統)線上通報作業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自111年8月1日起調整為必填欄位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26日衛部心字第1111761169號函辦理。
二、 依據自殺防治法第11條所列之責任人員,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請至本系統進行線上通報作業。通報單須正確填寫必填欄位後,始可送出;並請於得知個案相關資訊時,儘可能填寫所有欄位,若有目前已設置欄位以外之其他資訊,請於通報單最末之「備註」欄位填寫,以利衛生單位於接獲通報後,可掌握案情、立即處理,儘速聯繫個案進行關懷訪視。
三、 又前開自殺行為,包括自殺死亡及自殺企圖,但不包括自殺意念。惟遇有自殺意念、或無法判定是否為自殺行為個案時,應由個案原所在體系之網絡單位,先行提供可連結之資源。倘既有體系服務已確實無法回應個案之需求,得請本市衛生機關協助提供必要之服務。
四、 檢附衛生福利部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