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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1 年 5 月 2 日桃教學字第 1110039764 號函及同年月 17 日桃教學字第 1110045159 號函續辦。 |
二、 | 本案涉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本年度考核項目新增「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明定教職員工參訓指標,為協助貴校教職員參訓率 85%以上,本局請委請大華國小辦理旨揭研習,先予敘明。 |
三、 | 本案因應疫情改以線上參訓,共辦理 3 場次,本局將另案提供前開 3 場次研習課程錄製影片,供學校參訓參考,另請於 111 年 7 月 29 日前,完成旨案研習教職員參訓率,並繳交「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辦理成效回覆表」,俾利後續提交中央考核資料。 |
四、 | 旨案線上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第一場次: |
1、 | 對象:高國中小輔導人員(主任、組長、輔導教師)。 |
2、 | 日期及時間: 111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40 分至中午 12 時。 |
3、 | 課程名稱: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與處遇。 |
4、 | 連結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uzd-sdbi-aav(預計容納 250 人)。 |
(二) | 第二場次: |
1、 | 對象:高國中小教師及學務相關人員。 |
2、 | 日期及時間: 111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40 分至中午 12 時。 |
3、 | 課程名稱: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之預防。 |
4、 | 連結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vdr-otrc-qfq(預計容納 250 人)。 |
(三) | 第三場次: |
1、 | 對象:高國中小校長、教師、輔導相關人員。 |
2、 | 日期及時間: 111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40 分至中午 12 時。 |
3、 | 課程名稱:校園危機事件處理中-校長的角色與任務。 |
4、 | 連結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zyd-cqij-hav(預計容納 250 人)。 |
五、 | 本案亦可透用觀看相關線上課程資源,於落實防疫措施下辦理,本局彙整「校園自殺防治線上研習或資源素材彙整表」(詳附件)供學校參考。 |
六、 | 檢送「111 年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及教導兒童自我保護策略研習實施計畫」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辦理成效回覆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