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1年10月12日桃教中字第1110097542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本土語文納入國中部定課程後,為增加現職教師通過閩南語、客語認證人數,並提升授課教師教學能力,落實專業教學,爰辦理旨揭研習。 |
三、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參與對象:本市具合格教師資格且有意願於112學年度教授本土語課程之現職教師。 |
(二) | 錄取原則: |
1、 | 本市國民中學校內無合格可授課之現職教師(不含教學支援人員)及閩、客語課程採直播共學開課者,請學校務必薦派1位現職教師參加(前已參加教育部辦理之研習者優先錄取),其次為本市現職國中教師具閩、客語基礎者(含具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 |
2、 | 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超過人數上限,將依順序列為候補。 |
(三) | 辦理期程:111年10月29日(星期六)至12月3日(星期六),閩南語及客語各計5日30小時,課程表如附件。 |
(四) | 辦理地點:本市瑞原國中(閩南語)、同德國中(客語)。 |
(五) | 報名日期:自本計畫公告後,請於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
(六) | 參與教師人員請貴校核予公(差)假登記,且於一年內依時補休完畢(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私立學校人員請本權責辦理。 |
(七) | 聯絡人:瑞原國中教務處葉芳君老師,電話03-4782242分機340。 |
四、 | 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