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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教務處公告 | 2020-02-19 | 點閱數: 31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16003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教學訪問,以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本案計畫訊息如下:
(一)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 109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受理「受訪學校」提出 109 學年度申請計畫。
(二)計畫期程: 109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申請方式:欲申請學校請檢附資料,由本局彙整後函報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四、本案申請資格為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4 條與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第 4 條及第 5 條規定,報教育部核定之公立國民中小學,或具有特殊需求之學校,得提出申請;可獲補助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宜楣小姐:
(一)電話: 07-8060505 分機 1202 。
(二)電子信箱:kehsin99@gmail.comnkuht01@gmail.com
六、檢送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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