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領取「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申請表領取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領取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8日(星期六)止。 |
(二) | 領取地點:平興國中警衛室(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 |
二、 | 因申請表數量有限,請各校依實際需求派員領取;另可至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站(https://tasweb.kh.edu.tw/112)下載電子檔自行列印使用。 |
三、 | 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3條第2項:「前項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無故未報到者,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議處。」。 |
四、 | 請各校轉知所屬教師於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前,務必審慎考量。若有違反規定事項者,將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