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6月27日桃教體字第1130059229號。
二、報名對象:
(一)國中小學家長會、關心學校午餐食材之家長等單位代表。
(二)學校午餐承辦人員、學校午餐營養師等單位人員。
(三)學校午餐團膳供膳單位、各縣市盒餐公會等相關單位。
(四)營養與食品相關科系之師長、學生、專業人員。
三、簡章如附件。